甘井子一老人被撞 车主诚恳愿做被告

2013-08-10 人气:312 喜欢0

甘井子一老人被撞 车主诚恳愿做被告


   一年前,李女士倒车时,不慎将邻居孙大娘撞倒。为了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李女士恳求孙大娘将自己告上法庭。8月2日,法院下达调解书,李女士和孙大娘达成调解,获得了保险公司的赔偿。
倒车将邻居老人撞骨折
    去年8月6日下午一点,家住甘井子区某小区的李女士启动自己停在小区内的轿车准备上班。由于车前面有一辆轿车挡住去路,她将自己的轿车顺着小区的路往外倒,只听“啊呀”一声,李女士连忙停车,下车后发现自己在倒车时将邻居80多岁的孙大娘撞倒了。
    老人坐在地上,告诉李女士:“我没事,快去上班,别迟到了,自己坐一会儿就好了。 ”李女士赶紧把老人扶到一旁的台阶上坐定,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驾车离开。孙大娘休息了十几分钟,准备回家,没想到怎么站也站不起来了,连忙给自己的儿子打电话,儿子黄先生连忙叫了辆出租车将母亲送到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
    经检查,孙大娘右臂桡骨骨折。医院为老人进行了手术,在骨折位置用一块钢板进行了内固定。李女士当晚下班回家,听说孙大娘住院了,连忙来到医院探望,并送去了3万元钱,还为孙大娘请了个护工。孙大娘善解人意地说:“我伤得不重,不要挂念,别耽搁工作。 ”
车主竟恳求老人告自己
    李女士看到老人受伤入院,心里很不是滋味,她向保险公司和交警报了案。经交警认定,李女士在倒车时未查明车后情况,导致孙大娘受伤,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保险公司了解了情况后,由于李女士的轿车是全保,表示孙大娘的费用可以通过保险理赔。
    孙大娘出院后,李女士又多次去看望,并送去了3000元慰问金。突然有一天李女士告诉孙大娘:“你到法院告我去吧!”老人一听直摇头说:“我一辈子跟邻居们处得像一家人似的,你撞倒我完全是无意的。再说我年龄大了,走路不方便,要是年轻人,你也不可能撞倒我。 ”李女士进一步说明:“大娘,你去做个伤残鉴定,我车有保险,还能赔你点钱。 ”可不管怎么劝,孙大娘就是不同意起诉邻居李女士。
    为此,老人的儿子咨询了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王律师说,孙大娘可以起诉李女士,由法院委托鉴定部门对孙大娘的伤情进行鉴定。这样,老人的损失可以由保险公司理赔,李女士垫付的医疗费也可以由保险公司理赔,对双方都有利。
进展
双方达成调解 老人、车主均得到赔偿
    老人听说起诉可减轻李女士的损失,今年5月,便委托王金海律师将邻居李女士起诉到甘井子区人民法院,要求李女士投保的某保险公司赔偿自己的损失。法院委托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司法鉴定所对老人的伤情进行鉴定,结论为:老人构成十级伤残,伤后一个月需要增加营养,一个半月需要陪护。
    鉴定结果出来后,主审法官司萍组织双方调解,由于双方互谅互让,非常顺利地达成调解意见。8月2日,法院为双方出具了调解书,李女士投保的某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孙大娘各种损失3.6万元,并对李女士垫付的3万元医疗费予以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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