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市除雪管理办法》施行 不扫门前雪罚款1000元

2013-11-27 人气:327 喜欢13

《大连市城市除雪管理办法》施行 不扫门前雪罚款1000元

 

      新《大连市城市除雪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不扫“门前雪”,罚款1000元

        昨日,伴着漫天飘舞的雪花,中国大连政府网站公布了《大连市城市除雪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业经市政府第十五届第六次常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的城市除雪工作,都适用本《办法》,而其他区和(市)县的城市除雪,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城市除雪实行政府统一组织、分级管理、区域负责

        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

        《办法》规定,城市除雪实行政府统一组织、分级管理、区域负责,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方式。城市除雪按照下列规定分工负责:一、二级道路(含隧道)以及广场、桥梁,由环境卫生作业单位等专业除雪单位负责;三、四级道路,属于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区域的,由有关责任人负责,属于车行道的,由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单位负责;单位和个人自管的厂(场)区、院区或者市场摊区、公众聚集场所,由管理或者经营单位负责;拆除、待建、在建施工现场围挡相邻的道路,由开发或者建设单位负责;居民住宅区由物业或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清扫。

        除雪责任人未完成任务的由专业除雪单位代除

        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办法》规定,除雪责任人应当雪停即除,并于雪停后按照下列时限完成除雪任务:小雪12小时内除净;中雪18小时内除净,36小时内清运完毕;大雪24小时内除净,48小时内清运完毕;暴雪或者大暴雪,按照指挥部规定的时限除净、清运完毕。

        《办法》明确要求,城市除雪应当保证无积冰、无残雪、无遗漏、见路面。清除的积雪含有融雪剂的,应当运到指定的消纳场所;不含融雪剂的,可以整齐堆放在道路两侧、绿化带内或者树根下。除雪责任人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作业单位等专业除雪单位代为除雪,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除雪责任人未按要求完成责任区域除雪任务的,由专业除雪单位代为除雪,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拒不承担除雪任务或未按期限完成

        罚款1000元

        违反本《办法》的,由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罚款处罚:拒不承担除雪任务或者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除雪任务的,处1000元罚款;向雪堆倾倒垃圾、污物的,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使用非环保型或者不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融雪剂以及可能腐蚀市政公用设施、损坏树木和绿化带、污染环境的化学物品除雪的,处1000元罚款。《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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